
一 、火锅加盟店合约变动方式
特许经营关系的结束,不外乎两种可能性:中途结束和到期结束。受许人退出特许经营的方式可能有以下几种。
- 1. 关闭
火锅店彻底关闭,清盘出局。
2 . 合约期满
合约期满后,双方不再续签合约。
3 . 退出
受许人退出现有特许经营体系,在原址改行营业,或者在原业务的基础上摆脱特许人独立营业。
4 . 转让
把特许加盟火锅店转给新的受许人。
5 . 回购
特许总部从不愿意继续经营火锅店的受许人手中反向收购加盟店。
二 、中途解约的原因
火锅店连锁总部对于签订加盟店连锁合约必定相当努力,但对于连锁店“解约”,也不应当小视。当受许人(加盟店)的业务长期亏损或无盈利,而特许人(连锁总部)又无法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时,加盟店很可能会考虑退出特许经营体系。在做出退出特许经营体系的决定前,加盟店应先对造成经营业绩不佳的原因进行客观、全面连锁店的分析,这些分析结果将是加盟店采用何种方式退出特许经营体系的决策依据。
1 . 原因分析
导致火锅加盟店经营业绩不佳的原因综合起来有以下几个。
1 ) 受许人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业绩下降乃至销售下降,长期亏损。
2 ) 特许人所提供的支持不利或特许经营体系本身信誉降低,造成销售下降,长期亏损。
3 ) 不现实的期望导致日后不能全身心投入。
4 ) 特许人提供的关键产品供应出现问题。
5 ) 资金不足。
6 ) 有特许欺诈行为。
7 ) 竞争加剧,而自身或所加入的特许组织应变能力不够。
8 ) 将运营资金不合理地用于营业外投入,造成经营资金不足。
9 ) 对所从事的业务毫无兴趣。
10)家庭破裂等造成的压力,包括离婚或合作伙伴关系破裂等。
11) 市场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
2 . 责任划分
在分析原因之后,受许人可以了解造成亏损的原因,进而对合约进行仔细研究,找到合理的退出方案。一般来说,如果是因为特许人方面的原因导致提前解约,则特许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是因为受许人的原因导致提前解约,那么受许人可能要承担以下责任。
1 ) 承担火锅店加盟费的损失。
2 ) 承担设备投资的损失。
3 ) 承担处理库存货品造成的损失。
4 ) 结清火锅店与总部、供货商的财务往来关系。
5 ) 承担顾客后续服务成本。
6 ) 承担特许合约中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不同的特许合约其解除条款也不相同。需提醒受许人,在签订特许合约时,这部分条款要特别注意,一定要在合约中对违约条款及违约责任予以明确规定,以免在解约时出现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