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串串店制定标准成本,通常首先应确定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的标准成本;其次确定制造费用的标准成本;最后确定单位产品的标准成本。在制定时,无论是哪一个成本项目,都需要分别确定具用量标准和价格标准,两者相乘后得出成本标准。
在前文中已经谈到,从理论上看,串串店的标准成本和工业制成品一样也应由直接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构成,但由于串串店种类多,各种产品加工程度要求不一,价格悬殊,且产品制作人工费和销售、服务人工费融为一体,所以为了突出重点、简化工作,往往将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视为期间费用处理,按部门按期间归集。因而串串店的标准成本就只包括直接材料成本,具体分为主料标准成本、辅料标准成本和调料标准成本三部分。
制定串串店的标准成本需要分别确定其耗用的原材料的用量标准和价格标准,两者相乘后得出成本标准。串串店的用量标准是指单位产品材料消耗量,主要由厨师、销售人员、生产管理人员采用统计方法或其他技术分析方法确定。它是现有技术条件下生产单位产品所需的材料数量,其中既包括必不可少的材料消耗,也包括各种难以避免的损失。价格标准主要指原材料单价,包括买价、运杂费和正常损耗等成本,是取得原材料的完全成本。价格标准由财会部和采购部共同研究确定。标准成本的计算公式如下:
标准成本=用量标准x价格标准=单位产品材料消耗量x原材料单价
串串店的标准成本具体分为主料标准成本、辅料标准成本和调料标准成本三部分,以下将分别介绍它们的制定方法:
主料标准成本等于单位产品主料的净料消耗量乘以净料单位成本。有些串串店存在两种以上主料,其主料标准成本则是单位产品主料的净料消耗量分别乘以净料单位成本之和。其计算公式如下:
单种主料:主料标准成本=单位产品主料的净料消耗量x净料单位成本
多种主料:主料标准成本=∑(单位产品主料的净料消耗量x净料单位成本)
由于餐饮中使用的原材料大多数属于鲜活商品,它们在烹任前要经过清洗,即将毛料初步加工成适合烹调制作的净料,如将猪肉除去皮、骨后制成净肉,再加工成片、丝、丁等。因此公式中的材料消耗量应当是主料的净料消耗量。公式中的价格标准也应当是净料单位成本。
由于食品原材料大部分是农副产品,其获取性、季节性、时间性很强,若原材料价格变化很大,每次进货的价格不同,净料的单位成本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为了避免因价格的变动而重新逐项计算净料的单位成本价格,就可以利用成本系数进行成本调整。成本系数是指原材料经加工制作形成净料后的单位成本和毛料单位成本之间的比值。其计算公式如下:
成本系数=净料单位成本÷毛料单位成本
净料单位成本=原材料总价÷争料重量
毛料单位成本=原材料总价÷毛料重量
原材料总价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原材料成本的费用。
例:土豆90千克,价款共27元,经过洗净削皮,得净土豆84于克,计算净土豆的成本系数?
净料单位成本=原材料总价÷净料重量=27÷84=O.3214(元)
毛料单位成本=原材料总价÷毛料重量=27÷90=O.3(元)
成本系数=净料单位成本÷毛料单位成本=0.3214÷0.3=l.0713
若原材料的价格变化很大,在计算标准成本时可通过成本系数进行成本涸整。其计算公式如下:
净料单位成本=毛料成本x成本系数